通知公告

转发:省住建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的通知


来源:辽宁聚林建设集团   发布时间:2016年5月16日  浏览次数:4132

建质〔2016〕99号
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(城乡建设委、规划建设委),各主管局,宿州、六安市城管局,沈阳、滁州市林业和园林局,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(处),广德、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(局):

   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江淮行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皖安〔2016〕4号)的精神,我厅制定了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10前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。

    联系人:江锡虎

    联系电话:0551—62871552

    邮箱:732895442@qq.com

2016年5月16日   

建质〔2016〕99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.doc